全力以“复”近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各行各业正在陆续开启“复工模式”。
根据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切实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永登所律师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宣讲政策法律,开展公益法律咨询,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为企业复产复工保驾护航。
据统计,本周通过QQ、微信、电话向永登所律师咨询劳动用工、合同履行、减税降费和风险防范等方面问题的较多。我们择重点予以分析。其中,企业停工停产期间是否支付工资的咨询最多。
有部分企业认为,疫情导致企业没有任何收入,员工没有提供劳动,企业可以不用支付员工工资。企业主的这种观点合法吗?
事实上,考虑到企业与劳动者天生处于不平等地位,企业跟员工相比,员工更为弱势。因此,企业非劳动者的原因停工停产期间,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其生活需要,企业应当向员工发放相应工资。
人社部等于2020年2月7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规定,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政府出台了金融支持、财税纾困、减税降费等政策。永登所律师引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积极回应企业关切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
疫情期间,愿企业都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做出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否则,企业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永登所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勇担社会责任,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文/陶跃明,重庆永登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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